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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盘锦市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1-12-14 21:58:51   地区:辽宁   浏览:0

  (1)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采取打分制,成绩总分为100分。

  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面试内容共3项,

  1、形象气质(20分)

  2、语言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20分)

  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60分),即由招聘组指定材料测试。

  全媒体记者、新媒体运维面试内容共5项,每项满分20分。

  1、形象气质;

  2、语言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

  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灵活应变能力;

  5、发展潜力与求职动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比例为1:2,确定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成绩总分为100分。全媒体记者、新媒体运维笔试内容包括:消息写作(50分)、命题议论文(50分)。

  (3)试镜

  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应聘者面试合格后需到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带妆试镜、播音,所播读稿件由招聘单位指定。

  4.确定聘用人选

  (1)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确定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以应聘人员试镜播音的实际效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未达到电视新闻播音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条件的不予聘用。

  (2)全媒体记者、新媒体运维岗位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3)总成绩公示

  面试、试镜、笔试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盘山融媒体中心“印象盘山”微信公众号、盘山融媒APP上进行公示。

  5.体检

  所有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均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资格终审与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档案审查等考察,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盘山融媒体中心“印象盘山”微信公众号、盘山融媒APP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考核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不再聘用。2.办理录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执行。

  3.工资福利待遇

  新录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参照盘山县事业编制人员套改工资及正常晋升,并按标准为其缴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录用人员无论在试用期还是正式聘用期,均享受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绩效工资及其他相应补助。

  4.其它说明

  (1)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考前14天健康申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参加报名、面试和笔试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的考生,参加报名、面试和笔试时需提供48小时内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考试当天体温达到37.3℃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