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递补
当出现报考人员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名和考试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进行,报考人员要提前14天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报名和进入考场前要配合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未佩戴口罩和不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的考生不得报名和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招聘工作的各项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3-338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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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
2.2021年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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