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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庐江县公立医院引进人才公告
2021-12-08 09:31:40   地区:安徽   浏览:0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经联合审核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健委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学校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认定。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各相关医院参与。

  (五)公示及报批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

  2.报批。公示结束后,县卫健委将拟引进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六)聘用

  1.被确定引进的人员先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先行到医院见习,待取得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资历证书后(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个人档案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转入),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卫健委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首聘期间经医院批准同意参加规培的人员相应顺延服务期。

  五、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在聘期间,引进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在我县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具体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庐江县公立医院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实施细则》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引进人才职称不受单位岗位设置限制直接评聘,配偶调动、推荐就业,子女上学和落户等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