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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昆明市嵩明县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简章
2021-12-06 21:40: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2.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好,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1)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4)同意按用人单位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5)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纠纷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17时,(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或网络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嵩明县人民医院门诊7楼人力资源部(设在院办);

  4.报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扫描后打包上传到1614430937@qq.com邮箱视为报名。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报名的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按医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考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及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

  1.1.心理测试时间:以招考单位通过嵩明县人民政府网或嵩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企业微信发布时间为准。

  1.2.心理测试地点:以通知安排为准。

  1.3.心理测试成绩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嵩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企业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1.4.资格复审时间、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次日。

  1.5.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招考一下环节。

  1.6.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复审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提供);

  (5)医师资格证(报名条件中要求取得医师执业证人员须提供);

  (6)报考诚信承诺书;

  (7)招考单位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2.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

  2.1.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以嵩明县人民政府网、招考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及企业微信发布时间为准。

  2.2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或嵩明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企业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3.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面试地点为嵩明县人民医院。

  六、考察

  招考(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七、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实践技能考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

  2.如在体检环节上位考生因身体原因或主动放弃体检,则由下位考生按递补规则顺位递补。

  3.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能在规定时限完成的不予聘用。

  6.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确定的公示渠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安排上岗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