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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人民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1-12-04 09:10:43   地区:山西   浏览:0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022年12月

  (二)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山西省人民医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博士研究生”形式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山西省人民医院人事处邮箱rsc8128@163.com,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资格审核

  招聘领导组组织涉及应聘专业的科室主任成立资格审核组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使用,我院对所有应聘者信息负责保密。

  五、考核

  博士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面试时间我院统一安排。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明确提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我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通过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人才待遇

  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的博士研究生,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可享受我院人才引进安家补助、科研启动金等人才待遇。

  (一)学术条件

  A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10分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5分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5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0分。

  B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5分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二区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