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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市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4-16 11:27: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证明材料不符、不清晰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报名结束后,岗位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根据专业紧缺情况提出取消、核减、保留岗位的申请,函报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和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已报名考生,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五、考试

  教师岗位(L01-L24)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岗位(L25)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公告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2.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辅导员基本知识(国家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学生管理规定、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等,总分100分。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通过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取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教学能力。

  1.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

  2.面试入围人选:教师岗位(L01-L24)免笔试,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面试。专职辅导员岗位(L25)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组织对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持《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查。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考生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有弃权者需出具由本人签名的放弃报考资格的声明备查。

  4.面试实施:

  教师岗位(L01-L24)面试内容分职业能力测试(50分)和专业素养测试(50分),测试所有环节中均不能有考生姓名等个人主要信息出现。

  ⑴职业能力测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

  ⑵专业素养测试。

  L01至L06岗位采取答辩形式进行。

  L07至L16岗位采取现场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L17至L24岗位采取答辩展示加自选作品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L17-L18岗位的考生,请自备朗诵、新闻播报等口语技能展示作品(5分钟以内脱稿展示);报考L19-L24岗位的考生,请自备演唱、弹奏、舞蹈等个人技能展示作品(5分钟以内)。

  专职辅导员岗位(L25)面试内容分专业素养测试(30分)和职业能力测试(70分),测试所有环节中均不能有考生姓名等个人主要信息出现。

  ⑴专业素养测试,采用上机操作形式,主要考察主题班会PPT课件设计与制作能力。

  ⑵职业能力测试,采用主题班会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说课时长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本次面试所有岗位实行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三)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保留小数点后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