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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1-29 19:42:02   地区:天津   浏览:0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至2021年12月11日17:00。

  考务咨询电话:专技岗1,022-23078910/23078391;

  专技岗2,022-26353013。

  监督电话:022-23857200

  (二)资格审查

  质检院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受理报名48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在报名截止前,均可再次提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考人员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4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持报名时提供的各类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核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6号五楼5003人力资源部。

  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

  (四)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

  (五)考核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测评方式。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0人的,采用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未超过10人的,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

  1.笔试(定于2021年12月16日进行)

  笔试题由市质检院组织相关专家出题和判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10(出现并列的可适当增加)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考核的人选名单。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等情形,导致面试人数不足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出现并列的,同时递补进入面试。

  笔试试题出具2套,现场随机抽取1套使用。

  笔试成绩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市质检院工作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发送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并电话告知。

  2.面试考核

  面试题由市质检院组织相关专家出题,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考核试题出具2套,现场随机抽取1套使用。

  3.市质检院现场考核面试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核成绩。

  4.笔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5.考核总成绩。进行笔试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核总成绩的30%和7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各项考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在考核总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以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5.总成绩发布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市场监管委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市场监管委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并完成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市质检院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