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疾控网(http://www.hebeicdc.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相结合。
2.报名地点:河北省疾控中心实验楼三楼321房间(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97号),电子邮箱:sjkrsc@hebmail.gov.cn。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河北省疾控中心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为“高校毕业生”的2022、2023年毕业生的,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疾控中心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疾控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573162(省疾控中心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573163(省疾控中心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165831(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省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疾控中心人事处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573160
附件:1、《河北省疾控中心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省疾控中心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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