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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平原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29人)
2021-11-28 18:08: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引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高校公开引进29名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硕士研究生岗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应届及择业期内均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9日后出生);

(六)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11月29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应届及择业期内均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19年、2020年、2021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本次公告中提到的“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一词以未曾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为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引进: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8:00----12月1日16:00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2021年平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3)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相关材料按照先后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pyxrsjsgk@dz.shandong.cn,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

引进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2021年平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12月2日12:0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平原县政府网站进行告示。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岗位,经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可以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或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