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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1-11-28 18:12: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一般应在45天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7806970。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