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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治市上党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11-28 18:12: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具体情况详见《长治市上党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在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名额中,设置8个“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用于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主要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服务基层岗位人员须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具体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长办发〔2019〕35号)通知精神,招聘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置。

  (八)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各级各类在校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和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

  7.“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

  8.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公告、相关表格、承诺书等均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www.shangdangqu.gov.cn/,请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关注。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