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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三)
2021-11-26 08:42: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12月6日9:3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考试前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常州市天宁区河海东路9号2号楼四楼)

  3.报考人员须携带《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1张2寸证件照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现场核验)(其中:2021年12月3日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档案关系托管部门的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4.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领取准考证,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6.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当天在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面试

  1.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