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21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11-25 15:51: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重庆市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一校一品”示范基地。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成渝铁路、成渝高速公路、永九高速公路、成渝城际高铁、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在永交汇设站,永川长江大桥贯通两岸。全线贯通的永九高速公路将永川到主城区的公路距离缩短至30分钟,而成渝城际高铁更将永川到主城区的距离缩短至仅需19分钟,到成都不足1小时。学校总占地面积达936亩,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博士35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教学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初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初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属2022届毕业研究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2年7月31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报名时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及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