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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第二中学面向202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1-11-25 15:53: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签约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结论,由苏仙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1年郴州市第二中学面向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电话

  1.考务咨询: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3

  郴州市第二中学:0735-2883730

  2.政策咨询: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七、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控义务,落实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所有考生须确保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面试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