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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定市博野县招聘聘任制教师公告
2021-11-25 15:53: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3、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七)待遇

  聘任制教师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员由聘用学校负责管理。聘用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每个聘期三年(含试用期),首次聘用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二)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县卫健局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报名技术咨询及监督电话:保定市人社局0312-5037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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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博野县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考生防疫须知和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