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各招聘单位对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对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69699708(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0371-69699720(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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