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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1-25 17:0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3.报名材料。①本人填写后签名确认的《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计划表名称一致。④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技能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格证书。⑤本人近期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⑥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①考生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④符合加分条件,申请政策加分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报名时上传佐证材料。⑤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政策性加分

  1.加分依据。①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②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其他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的项目,按照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

  2.提供材料。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②“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⑤退役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加分政策计算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笔试资格审查

  笔试资格审查与邮件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有效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