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重庆巴南基层医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1-25 17:03: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和岗位类别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流程、考试等环节咨询电话:023-66233928;

  政策解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咨询电话:023-6623958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巴南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5.巴南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