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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怀化市辰溪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四批)
2021-11-24 22:43: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力辰溪县乡村振兴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事业人事单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有关规定,辰溪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或本县内非在编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个别急需紧缺专业适当放宽到本科学士。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44个,拟招聘59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1年辰溪县第四批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日。

  5.年龄要求:所有岗位一般要求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作为人才引进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辰溪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辰溪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笔试体检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非怀化市内的考生,请按照我县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辰溪县委人才办(县委417室);

  资料审查: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和县委人才办进行复核。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填写《辰溪县2021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2021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