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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衡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21-11-24 22:45: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含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往届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1年11月24日之前(含11月24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名年龄要求:1986年11月24日至2003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详见《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应聘教育类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报名网站入口于近期开放,请及时关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信息发布网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engshui.gov.cn/)

  报名时间:12月6日09:00至12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12月6日09:00至12月11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衡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