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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漳州市招聘征迁安置人员公告
2021-11-24 22:45: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征迁安置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征迁安置工作人员(13名)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在197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3、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6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自行下载并据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到应聘岗位邮箱nczj2021@163.com(邮件主题请改成:应聘岗位+学历+姓名)。

  (三)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我们将严格对应聘者资料进行保密。如因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导致面试、资格审查等招聘相关重要信息、通知未收到,责任自负。

  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者资格的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含政审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经查实,取消面试、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面试

  1、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本人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当天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应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等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二)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政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

  (五)公示。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录用,工资待遇按基础工资为6万元/年(含五险)。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的岗位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派遣至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人民政府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聘用时间为1年。

  (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