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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人)
2021-11-24 22:47: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储备充实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3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16:00)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8∶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和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组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