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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卫生类)公告
2021-11-23 16:43:29   地区:江苏   浏览:0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经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报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的,可停止递补具体用人单位的岗位)。

  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就业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1.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发放4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于江苏籍(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的应届毕业生,分别增加2万元。

  2.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三个层次,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还可申请10万元购房补贴,入选后享受其他相应的人才服务政策。

  3.符合《淮安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六、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7-80831677(市卫健委)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0517-80831611。

  本公告由市卫健委商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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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度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校优生”岗位表(卫生类)

  2.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卫生类)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