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由考试考核的组织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试、考核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或《岗位表》中明确的方法,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入编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表现可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各级卫生健康委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考试、考核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将具体防控要求提前通知应聘人员。
五、公示、聘用
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卫生健康委审核汇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示。
市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经同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汇总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都是网站上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原工作单位、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地点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为其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
六、招聘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230723。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及联系人详见招聘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驻同级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25-836209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事业单位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工作举报。
1.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025-83620621。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电话:025-83230723,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附件:2021年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岗位表.xls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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