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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2021-11-23 16:44: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8877021(市教育局人事科)

  0713-8877617(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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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21年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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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