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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名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人)
2021-11-23 16:44:57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总成绩计算

  1.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防疫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考生应出示14天内行程并持“粤康码”绿码和本地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在笔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二)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三)未提供本地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发布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3年或5年,服务期(具体详见岗位表)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2、附件3)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本次招聘结合高新区工作需要,利用辖区内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招聘,获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将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获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7.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8.联系方式:茂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

  联系电话:0668—2158091;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3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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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2021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3.2021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七迳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4.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