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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1-11-23 16:46: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1.笔试形式:闭卷、计算机化考试。

  2.笔试科目内容:高等职业教育学等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方法及理念,高等教育心理学及相关知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语言文字的应用及公文写作,岗位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

  3.笔试的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3天。

  (二)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

  2.复审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复审要求:应聘考试人员携带报名要求的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4.学校可取消下列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1)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

  (2)不能提供复审要求的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

  (3)复审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严重不符的。

  (4)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三)面试

  1.面试形式:根据具体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考核招聘的岗位,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

  (一)考核形式

  考核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座谈或实操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结合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四)考核合格分数线

  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五)考核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按安排到指定医院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本人体检造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改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本人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核准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实行聘用合同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为8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中,本人应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服务年限未满,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变更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