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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厦门市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1-11-22 16:10: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③符合加分政策的翔安区户籍低保家庭户、低收入家庭(2021年11月(含)前已经在翔安区民政部门认定在册)的毕业生,须前往翔安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大厦5楼505,联系电话0592-7077191)开具证明。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现场报名期间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3、户籍不含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的,应聘人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5、军人随军家属提供军人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251);

  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5)。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全面、逐项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等,确认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并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报考人员不通过原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进度,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审核无误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报名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核验动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发布信息通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一定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拟聘人数为1~2人的按1:3比例,拟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