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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66人)
2021-11-22 16:03:05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进行缴费并发放《2021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应试通知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70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前资格审查、体检前资格审查、聘用前资格审查,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各个学历层次);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证明;在校或工作其间荣誉证书、进修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离职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五、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参加测试需进行红外体温监测,并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绿色标识二维码。

六、考察和体检

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最终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考察。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人选,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在枣庄市立医院、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一)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疫情防控需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通行码,经体温检测进入考场,设立疫情隔离点,测试全过程按要求佩戴口罩。

九、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龙头中路41号

邮编:277100    电话:0632-3288012

枣庄市立医院网址:http://www.zzsly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