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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1-11-22 16:06: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dqsy.net/)。

  二、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大庆师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硕士毕业生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具备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高水平带头人年龄要在55周岁以下;有特殊年龄要求的见具体岗位招聘条件,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大力引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同等条件下企业经历丰富者优先。(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考核合格后录用方式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此外还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待遇,详见《大庆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附件5),其中,博士可申报A、B、C、D四类岗位,相关待遇如下:

岗位类别

协议工资

一次性安家费和住房补贴

科研条件建设费

津贴

A类

30万/年

50万/年

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

学位津贴2万元/年

B类

23万/年

40万/年

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

学位津贴2万元/年

C类

18万/年

30万/年

5万元

学位津贴2万元/年

D类

事业单位工资

30万/年

5万元

学位津贴2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