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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市北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2021-11-22 16:06:32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信息、面试方案等有关信息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予以公布。

  (四)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68620359

  政策咨询电话:(0532)68620331

  监督电话:(0532)85801245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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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青岛市市北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青岛市市北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