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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宿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74名)
2021-11-22 16:10:32   地区:江苏   浏览:0

  (2)笔试+技能测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X40%+技能测试成绩X60%。

  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3.资格复审。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开招聘岗位

  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②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③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非在编教师)需提供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公开选调岗位

  ①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3)递补规则。经招聘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主管部门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面试缴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主管部门将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报宿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面试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4.面试。面试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合成规则如下:

  ①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②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30%+技能测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30%。

  (4)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