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及考核
1.广西特检院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并择优录取。
2.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广西特检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由广西特检院成立2人及以上考核组。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人事档案审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如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5.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批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325、0771-5319299。
(三)招聘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771-5900160。
七、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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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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