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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启东海事处招聘海事协管人员公告 (第二次)
2021-11-19 09:25:42   地区:江苏   浏览:0

  2.体检由南通启东海事处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由南通启东海事处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统一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12446。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等均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上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18862820272(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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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1年南通启东海事处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

  南通启东海事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