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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招聘教师公告
2021-11-19 09:28: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2022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下载并打印一式2份,填写好完整信息)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现场核验)。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人员可暂不提供,正在申请的人员须在《报名表》上勾选相应承诺事项);

  (4)奖学金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5)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普通高校2022年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可为《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英语等级证书等)。

  3.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4.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取得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可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一)高中音乐、高中美术岗位

  1.在报名结束后,取得考试资格人员现场参加统一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可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附件7)。

  2.综合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二)其他岗位

  1.取得考试资格人员现场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各招聘单位现场公告的考试方案。

  2.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笔试分数不计入综合成绩。

  3.面试可采用面谈、教学能力测试、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本公告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实行招聘计划单列,不占公告的岗位招聘计划数。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地区的教师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