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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州市安溪县城市管理局(第二批)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2021-11-18 15:19:48   地区:福建   浏览:0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标准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

  按1:1比例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提交计生证明、综治证明等材料。

  (三)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http://ax.hxrc.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将安排报到,考生在限定的时间内未到城市管理局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2.此次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缴交医社保、公积金,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

  3.试用期满,与安溪县城市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具体按照安溪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以本公告方案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方案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安溪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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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安溪县城市管理局(第二批)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安溪县城市管理局(第二批)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