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海南定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2人)
2021-11-18 15:20:42   地区:海南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7)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招聘学历条件为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他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因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研究确定,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新聘用的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根据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二)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25日至2003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四)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考)被高校(中专)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