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masfy.net/)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各环节接受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和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5-2364029(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507(马鞍山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555-2364034(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室)
附件1:2021年山市妇幼保健第二批次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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