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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鹤壁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1-11-17 11:59:25   地区:河南   浏览: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笔试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试卷分两个专业:西医专业、中医专业。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考试情况可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由县区人社局会同县区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于2021年12月中上旬完成,具体时间结合疫情防控等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组织应试者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除提交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面试确认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申报具体用人单位。面试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由县区人社局会同县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应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七)结果备案

  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共同盖章后上报至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三、待遇保障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纳入编制管理或岗位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县区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