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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包头医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1-17 12:03: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一、学校简介

  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设临床医学部,统筹协调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临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4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8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0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6个。开设22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地方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高尚的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学专业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表》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以我校相关专家组认定为准);2021年应届毕业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9.对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