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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地方政府高级雇员公告
2021-11-16 20:04: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1日09:00至2021年12月21日18:0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网上缴费。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1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50元。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办法。

  1.笔试。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和工作技术等方面。

  (1)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暂定于2021年12月23日09:00至12月25日09:00,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准考证(特殊情况延期详见公告)。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测试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如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通知考生。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2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公示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和体检的标准参照《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15]1号),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体检工作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通知。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中须本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4)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政府高级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届满,符合相关规定,双方愿意续聘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为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714-6365811。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准考证打印、考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