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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名)
2021-11-16 19:59:58   地区:山西   浏览:0

  6.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并注明入党时间。

  8.岗位有职业资格、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前,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公共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可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