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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州市江永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9人)
2021-11-16 20:04:44   地区:湖南   浏览:0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和发布招聘公告

  1.制定方案: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招聘计划,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虑各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岗位空缺等实际情况制定《江永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发布公告:招聘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制定《江永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江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永县电视台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

  2.报名地点: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见报名现场张贴的详细地址)。咨询电话:0746-575125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①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江永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②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方有效),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湖南健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彩色打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种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前,未能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相应材料原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每名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说明: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5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5日后出生。

  注意事项:报名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近一月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和来自中、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永州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建议由被委托人代报名。

  4.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核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审查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录聘资格。 

  (三)考试

  1.江永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64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91号)等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