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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沧县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2024-03-27 21:48: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考生按证件审核通知要求出具能证明报考条件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证件审核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督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也可登录指定官方媒体查询。

  (3)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考生按区域岗位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总成绩并列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工作地点,在指定官方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人员管理、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工作地点在村卫生室。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进入乡村医生岗位后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并在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