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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9名)
2021-11-13 11:00: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1)A类考试类型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1-61)的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B类考试类型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62-76)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C类考试类型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77-86)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实操、讲课)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实操和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A类考试类型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1-61)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2.B类考试类型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62-76)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3.C类考试类型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77-86)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实操)成绩×15%+专业技能测试(讲课)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专栏里的“人事考试”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报考人员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讲课成绩、实操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职业(执业)资格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操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