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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1-11-13 11:00:0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现场加试(加试形式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根据实际确定),最终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专业实践技能测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旗卫健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档案审核由乌拉特后旗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的时间、方式等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

  2.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被考察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合同中将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放宽条件人员(持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调整、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人员在发出聘用通知后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