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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州靖江市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11-13 11:01:42   地区:江苏   浏览:0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卫健委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2日08:30-11月17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12日09:00-11月18日17:3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11月12日-11月19日

  市卫健委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11月12日09:00-11月20日17:30。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jjwjwdb01@163.com):

  (1)《靖江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照片框中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成教类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如以成教类后学历报考医药卫生专业岗位须提供全日制第一学历证书);

  (5)已有工作单位(报到证已使用)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报名期间,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登陆指定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靖江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报考专业要求参见《靖江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靖江市卫健委审核后,报靖江市人社局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6)报考人员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自身参与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