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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泰州靖江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11-13 11:02:03   地区:江苏   浏览:0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卫健委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邮箱进行。

  报名邮箱:jjwjwdb01@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

  报名及报名资料上传时间:

  2021年11月12日08:30-11月17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12日08:30-11月18日17:3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11月12日08:30-11月19日17:30

  市卫健委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11月12日08:30-11月20日17:3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邮件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提供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的邮件。收到市卫健委发送的“您已通过资格初审”的邮件,报名方为有效。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9180521。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市卫健委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及报名资料要求

  (1)报考人员如对报名材料的提交有疑问,可向市卫健委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报名材料(将报名资料整合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①《靖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②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延迟至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须提供执业(助理)资格证书。其中,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④以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档案托管证明、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支援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

  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