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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黄山市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人才公告
2021-11-13 11:09:59   地区:安徽   浏览:0

  (二)有关事项。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方案另行公告。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于12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一)人员确定。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二)有关事项。体检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考察由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引进人才正式名单,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薪酬待遇。按照黄山市有关人才政策规定,享受相对应的优惠政策,其中,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分别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七级、管理八级岗兑现薪资待遇。

  2.住房保障。向引进人才提供免费周转房,暂住3年;3年后根据本人实际需要,依照《黄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13〕2号)帮助申请公租房。

  3.家属就业。引进人才如有配偶,需要来我市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4.子女就学。如有适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由市教育局、市妇联按照就学政策,对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就读进行统筹解决、妥善安排,每名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各享受1次机会。

  5.景区游览。人才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其调休日除外的时间里,人才政策享受期内可以免费参观市文旅部门公布的景区点(不含景区内索道、缆车、景交、采摘、演艺、游船和导游讲解等二次消费项目)。

  五、疫情防控要求

  2021年度黄山市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人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黄山市委组织部、黄山市人社局、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黄山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黄人社秘〔2020〕278号)执行。考生应提前申领“健康码”,考试当天考生“健康码”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5560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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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名单

  2:2021年度下半年黄山市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人才岗位表

  3:2021年度下半年黄山市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人才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