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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所属成都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1-11-11 20:4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考核。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我局和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将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考生专业技术职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考核结束后,由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公告面试考核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核的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相关规定办理。

  六、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在2次以内)。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方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